关于做好2017年博士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通知
湘农研[2017]22号
关于做好2017年博士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学位点: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2号)和《关于印发〈湖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农大〔2013〕3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湖南农业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我校博士生招生学科多、导师多、生源多与招生指标少的矛盾突出,各学院、学科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按照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有利于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人才选拔机制和方式方法,不断提
附件:
1、湖南农业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各学科复试基本分数线
2、湖南农业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表
3、湖南农业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管理办法
4、湖南农业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进程表
5、湖南农业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通知
6、湖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
7、湖南农业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
8、湖南农业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综合排名及拟录取名单汇总表
9、湖南农业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要求
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5月23日
湖南农业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与录取工作的基本原则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多、导师多、生源多与招生指标少的矛盾突出,各招生学院、学科要进一步
1、坚持科学选拔人才的原则。
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加强和规范复试工作,提高复试工作水平和质量,探索并建立不拘一格选拔优秀拔尖人才的机制,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的原则。
在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政治思想素质、心理素质、专业素养、培养潜能、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3、坚持全面客观评价的原则。
进一步发挥导师和导师群体在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中的作用,强化学科和导师在招生选拔中的学术责任。加强对导师的招生政策、业务和纪律的培训,提高其选拔评价能力,全面提高复试工作质量。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各招生学院、学科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审批复试录取办法和录取名单。下设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和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由研究生院、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负责复试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研究生院招生办)负责协调落实全校复试录取工作。
2、各学院成立以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和实施本学院的具体复试工作方案。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所在学院各学位点领衔人、研究生工作秘书组成,对本院的博士生招生工作负全部责任。
3、各招生学科根据学校和学院的复试工作安排成立复试小组,负责本学科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划线的基本原则
(1)招生学科自主划线
学校划定最低控制线:农业经济管理、生态经济与管理、教育生态学、农业科技服务与管理四个学科英语成绩不低于55分;其他学科英语成绩不低于45分。各学科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复试分数线(可从英语、专业、总分三个方面制定标准),但不得低于学校最低控制线且复试比例不得超过1:2。
(2)专业成绩符合要求
参加复试考生专业成绩应不低于55分。
(3)严格控制复试比例
差额复试的总体比例为1:1.2,各学科复试比例可在1:1.5—1:2范围之内进行适当调整。
2、各学科具体复试分数线见附件1。
四、招生指标分配方案
1、将招生指标分配到一级学科
一级学科分配指标的原则。根据《关于印发<湖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农大[2013]31号)的相关精神和要求,将招生指标分配的影响因子分为导师数、生源数、招生学科、结余科研经费、科研平台与科研人才、科研成果6个方面,各占一定权重,将招生指标分配到各一级学科。自主设置学科的招生指标分配到其一级学科所在的学院。
2、各一级学科将招生指标分配到招生学科
各一级学科根据学科发展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各招生学科的招生导师数、实考考生数、学科属性、招生导师结余经费、科研平台与科研人才、招生导师科技成果等,将一级学科的招生指标分配到各招生学科。各学科招生指标数见附件2。
3、招生招标调整、生源调剂的原则
(1)二级学科的合格生源数少于招生指标数时,可在所属一级学科内进行指标调整或生源调剂。指标调整、生源调剂需经过相关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报学校批准后方可进行。
(2)每位导师当年招收博士生人数一般不得超过1人(院士(全职)一般不超过3人,长江学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芙蓉学者、国务院学科评议组专家
表1 导
超出限定指标第一名(元/生·届) |
超出限定指标第二名(元/生·届) |
超出限定指标第三名(元/生·届) |
5000 |
10000 |
20000 |
(3)自主设置学科招生指标不得超过3个。
(4)各学院在6月1日前没有用完的指标由学校收回统一调整分配。
(5)复试阶段,各学科必须明确拟录取考生是否被其他学校录取,应届硕士考生必须在7月1日前获得硕士毕业证或者学位证。如学科已录取的考生在入学时放弃就读资格,则按放弃人数减少该学科下一年度招生指标。
五、复试与录取工作的基本要求
1、复试是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与复试成绩的权重各为50%,复试不合格者或未参加复试者,不得录取。
2、复试的形式包括笔试、面试和实践技能考核。复试考查的内容包括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心理素质、业务素质和能力、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体检等方面。具体要求按《湖南农业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管理办法》执行(附件3)。复试考查项目全部由复试专家小组组织。
3、各学科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思想政治品德作定性考核,定量考核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复试合格(180分)且体检合格者才具有被录取的资格。
4、充分发挥学位点、导师在录取工作中的自主权,各学科及导师在录取过程中应对考生报考材料、思想政治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考核与审查,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5、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应届硕士生和非定向就业(脱产)考生,非定向就业比例原则上要达到50%以上。
6、破格指标的分配、使用。各学科对个别科研与创新能力、学术成果突出等特殊情况的考生,经导师、学科、学院同意与推荐、学校审核批准备案后,可适当降分参加破格复试。破格直接占用所在学科分配的招生指标,破格复试与正常复试同步进行。
破格条件:单科或总分与所在学科分数线差距在5分以内;破单不破双;破格仅针对非定向就业考生和定向就业考生中的教学、科研单位一线业务骨干。所在学科合格生源充足时,原则上不进行破格。
破格比例:不超过2017年
破格指标、比例和名单最终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六、录取类别及收费办法
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别。脱产类考生(须在6月20日前调入人事档案)录取形式为非定向就业;在职考生录取形式为定向就业,须与学校以及工作单位签订相关协议。
收费标准:10000元/年/生,按规定学制收取。破格考生除缴纳学费外,另需按学校规定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七、复试与录取工作的具体安排和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布置和落实。要召开相关会议,学习、宣传和落实研究生招生政策,根据学院的情况出台具体的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时间定于2017年5月25日—31日,复试录取工作进程见附件4。
2、各学院和学科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复试环节的管理,严格执行《湖南农业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管理办法》,并根据学科、专业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制定各学科复试与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3、考核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心理素质。着重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心理健康等方面。考核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既包括查看考生的有关资料及其工作单位提供的有关材料,也包括复试时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心理素质。
4、复试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并要认真填写好《湖南农业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附件7)、《湖南农业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综合排名及拟录取名单汇总表》(附件8)。没有被录取的考生也需进行综合排名并将排名情况交研究生院招生办。
5、考生体检在2017年5月25-31日期间进行,地点在学校医院。
6、除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教学、科研一线人员外,6月20前未将完整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的考生不予录取。
7、相关学院研究生秘书于5月24日前将学院的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各学科复试专家小组名单、各招生学科指标分配方案、各学科具体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含时间、地点等)送到研究生院招生办。
八、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学位点复试小组对本学院、本学位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拟录取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
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到复试现场巡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
实行三个公开:复试方案公开、复试名单公开及拟录取名单公开。及时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办法、复试录取结果等信息。
4.实行复议制度。
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并在复试录取期间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
文件、附件及表格均可登录湖南农业大学研招网查询和下载:http://yjszs.hunau.edu.cn/。
附件1
湖南农业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各学科进入复试基本分数线
一级学科 |
二级学科 |
进入复试基本分数线 |
备注 | |||
外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总分 | |||
生物学 |
植物学 |
45 |
60 |
60 |
165 |
|
水生生物学 |
55 |
55 |
55 |
165 |
| |
微生物学 |
55 |
60 |
60 |
180 |
| |
遗传学 |
45 |
55 |
55 |
190 |
| |
发育生物学 |
45 |
55 |
55 |
160 |
|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45 |
55 |
55 |
180 |
| |
生物物理学 |
45 |
50 |
50 |
165 |
| |
生物技术与工程 |
60 |
60 |
60 |
200 |
| |
烟草生物科学与工程技术 |
55 |
60 |
60 |
200 |
| |
生态学 |
生态学 |
45 |
55 |
55 |
155 |
|
教育生态学 |
60 |
60 |
60 |
210 |
| |
环境生态学 |
45 |
55 |
55 |
220 |
| |
生态经济与管理 |
55 |
55 |
55 |
210 |
| |
农业工程 |
农业机械化工程 |
45 |
55 |
55 |
200 |
|
农业水土工程 |
45 |
55 |
55 |
180 |
| |
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
45 |
55 |
55 |
180 |
| |
作物学 |
作物学 |
45 |
55 |
55 |
170 |
|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
45 |
55 |
55 |
179 |
| |
作物遗传育种 |
45 |
55 |
55 |
170 |
| |
种子科学与技术 |
45 |
55 |
55 |
200 |
| |
烟草学 |
45 |
55 |
55 |
180 |
| |
农业科技服务与管理 |
55 |
55 |
55 |
170 |
| |
园艺学 |
果树学 |
45 |
55 |
55 |
160 |
|
蔬菜学 |
45 |
55 |
55 |
160 |
| |
茶学 |
45 |
55 |
55 |
160 |
| |
观赏园艺 |
45 |
55 |
55 |
160 |
| |
药用植物资源工程 |
45 |
55 |
55 |
160 |
| |
园艺产品采后科学与技术 |
55 |
60 |
60 |
215 |
| |
农业资源与环境 |
土壤学 |
45 |
65 |
65 |
175 |
|
植物营养学 |
70 |
70 |
70 |
225 |
| |
农业环境保护 |
60 |
60 |
60 |
180 |
| |
土地资源学 |
45 |
70 |
70 |
185 |
| |
植物保护 |
植物保护 |
45 |
55 |
55 |
190 |
|
植物病理学 |
45 |
55 |
55 |
180 |
| |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
49 |
55 |
55 |
180 |
| |
农药学 |
60 |
60 |
60 |
200 |
| |
生物信息学 |
45 |
55 |
55 |
200 |
| |
畜牧学 |
畜牧学 |
47 |
60 |
60 |
167 |
|
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 |
47 |
60 |
60 |
167 |
| |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
47 |
60 |
60 |
167 |
| |
动物生产与畜牧工程 |
47 |
60 |
60 |
167 |
| |
畜产品加工与营养工程 |
47 |
60 |
60 |
167 |
| |
兽医学 |
临床兽医学 |
55 |
55 |
55 |
180 |
|
农林经济管理 |
农业经济管理 |
55 |
55 |
55 |
189 |
|
附件2
湖南农业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表
一级学科 |
指标总数 |
二级学科 |
指标数 |
备注 |
生物学 |
20 |
植物学 |
2 |
|
水生生物学 |
2 |
硕博连读1 | ||
微生物学 |
1 |
硕博连读1 | ||
遗传学 |
2 |
| ||
发育生物学 |
2 |
硕博连读1 |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4 |
硕博连读2,申请考核1 | ||
生物物理学 |
3 |
硕博连读1 | ||
生物技术与工程 |
2 |
| ||
烟草生物科学与工程技术 |
2 |
| ||
生态学 |
11 |
生态学 |
4 |
|
教育生态学 |
2 |
| ||
环境生态学 |
2 |
申请考核1 | ||
生态经济与管理 |
3 |
| ||
农业工程 |
4 |
农业机械化工程 |
2 |
|
农业水土工程 |
1 |
| ||
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
1 |
硕博连读1 | ||
作物学 |
31 |
作物学 |
12 |
申请考核1 |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
5 |
| ||
作物遗传育种 |
6 |
硕博连读1,申请考核1 | ||
种子科学与技术 |
4 |
| ||
农业科技服务与管理 |
2 |
| ||
烟草学 |
2 |
| ||
园艺学 |
23 |
果树学 |
5 |
硕博连读1 |
蔬菜学 |
5 |
| ||
茶学 |
5 |
硕博连读1,申请考核1 | ||
观赏园艺 |
3 |
| ||
药用植物资源工程 |
2 |
| ||
园艺产品采后科学与技术 |
3 |
| ||
农业资源与环境 |
10 |
土壤学 |
2 |
|
植物营养学 |
3 |
硕博连读2 | ||
农业环境保护 |
4 |
| ||
土地资源学 |
1 |
| ||
植物保护 |
10 |
植物保护 |
2 |
|
植物病理学 |
3 |
硕博连读1 | ||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
1 |
硕博连读1 | ||
农药学 |
3 |
| ||
生物信息学 |
1 |
| ||
畜牧学 |
11 |
畜牧学 |
11 |
硕博连读5,申请考核3 |
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 | ||||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 ||||
动物生产与畜牧工程 | ||||
畜产品加工与营养工程 | ||||
兽医学 |
6 |
临床兽医学 |
6 |
硕博连读2,申请考核2 |
农林经济管理 |
8 |
农业经济管理 |
8 |
硕博连读2 |
合计 |
|
|
|
|
附件3
湖南农业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2号)和《关于印发〈湖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农大〔2013〕31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突出质量意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复试考核体系,牢固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发展观和科学的质量观,切实提
第三条 努力探索和建立符合专业特点的、以提高选拔质量为导向的复试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并不断强化复试在博士研究生选拔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 进一步发挥学院、学科和导
第二章 复试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 复试是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不合格者或未参加复试者,不得录取。复试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全面的原则。
第六条 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的比例根据当年度生源情况及符合复试标准的考生数量确定。
第七条 复试实行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后的总成绩作为确定考生拟录取与否及拟录取类别的主要依据。
第八条 复试原则上在本学科、专业范围内组织。若本学科、专业考生数量相对较少,可与相近学科、专业联合组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试。
第九条 跨学科、专业调剂,须参加拟调剂专业的复试。
第十条 加
第三章 复试的组织领导
第十一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
第十二条 各学科、学位点根据复试工作安排成立复试专家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复试专家工作小组组长由学科、学位点领衔人担任,成员应包括拟招生的博士生导师,所从事的专业方向应尽量涵盖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专业。每个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名。
第十三条 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学科、学位点复试专家工作小组要认真研究并确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各学科、学位点复试工作小组要认真准备复试试题,复试情况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复试时,要对录取类别(脱产或在职)和应届硕士研究生7月份前能否获得硕士学位以及对考生报考外单位的录取情况进行落实,如学科已录取的考生在入学时放弃就读资格,则按放弃人数减少该学科下一年度招生指标。复试结束后,要认真填写《湖南农业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并签署是否录取的建议意见,所有复试小组成员应签名;博士研究生分专业复试综合排名及拟录取名单汇总表对建议录取的考生要进行排序并注明录取类别。
第十四条 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各学科复试专家工作小组名单、各招生学科指标分配方案、各学院、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复试的时间、复试的地点以学院为单位,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备案。
第四章 复试的形式和内容
第十五条 复试的形式包括笔试、面试和实践技能考核。
第十六条 考核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着重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既包括查看考生的有关资料及其单位提供的有关材料,也包括复试时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综合表达能力、身心健康状况、言谈举止、仪态仪表、心理素质、人文素质等。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50分。
第十八条 考核考生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主要根据学科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可进行包括专业英语、专业理论、实验操作、科研能力以及与本学科有关的一些内容的考核;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业务素质考核满分为150分,当场考核、当场评分。
第十九条 英语听说能力考核。着重考察考生英语听、说能力和利用英语获取信息知识的能力,包括英语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由各学科、学位点自行组织。英语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满分分别为50分。
第二十条 体检。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需到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五章 录 取
第二十一条 博士研究生的录取要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 对政治思想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考查合格的考生,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思想政治品德作定性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定量考核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均为300分。初试总成绩包括初试英语(满分100分),业务课1(满分100分)和业务课2(满分100分)。复试总成绩包括业务素质考核(满分150分),英语听力(满分50分),英语口语(满分50分)和综合素质考核(满分50分)。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复试不合格者即复试成绩未达到180分者不予录取。具体计算方法为: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
第二十三条 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只在当年有效;不接受未参加本校当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的调剂。
第二十四条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者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均不予录取。
第六章 监督和复议
第二十五条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学科、学位点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全面负责。
第二十六条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到复试现场巡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第二十七条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实行三个公开:复试方案公开、复试名单公开、复试成绩以及拟录取名单公开。及时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录取结果等信息。
第二十八条 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并在规定时限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学科、学位点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对于因争议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决定再次复试。对不负责任和违反招生管理规定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坚决进行责任追究,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4
湖南农业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进程表
序号 |
工 作 内 容 |
完成时间 |
组织单位 |
1 |
召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
5月18日 |
研究生院 |
2 |
《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发文 |
5月25日 |
研究生院 |
3 |
发博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
5月25日 |
研究生院 |
4 |
学院召开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湖南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改革实施方案》以及《2016年博士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出台学院的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布置复试与录取工作。 |
5月25日前 |
相关学院 |
5 |
领取考生报考材料,交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和领导小组名单、复试工作小组名单 |
5月25日前 |
相关学院 招生学科 |
6 |
复试考生报到、体检 |
5月25日-31日 |
研究生院 校医院 |
7 |
组织考生复试 |
5月25日-31日 |
研究生院 相关学院 招生学科 |
8 |
学科、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 交复试综合排名及拟录取名单和复试材料 |
6月5日前 |
研究生院 相关学院 招生学科 |
9 |
审定拟录取名单,公布拟录取结果 |
6月5日-20日 |
研究生院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 作领导小组 |
10 |
上报拟录取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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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
附件5
湖南农业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通知
考生:
根据我校划定的2017年博士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线,你的初试成绩符合复试要求,请你提前做好准备,按下列要求按时来我校报到参加复试,超过规定时间作自动放弃处理。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安排
5月25-31日:资格审查和报到。初试成绩合格考生先与学院联系,在学院学位点复试之前,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最后的学历(学位)证原件(应届硕士生持学生证和校级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在2017年7月1日前能否获得硕士学位的证明)及《湖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加盖单位公章)到研究生院(12教405)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资格审查合格者持复试通知书到各学院领取复试具体实施办法、专业复试安排表。报考时材料不齐者,复试报到时必须补齐所有材料方能参加复试。
5月25日-31日:考生参加体检。备照片一张,到校医院交纳体检费,领取体检表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月25日-31日:各学院、学科组织合格生源复试(含思想政治品德和心理健康状况考核、业务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等);
6月5日前:学科、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交复试综合排名及拟录取名单和复试材料;
6月5日-20日:学校审定、公示拟录取名单。
6月20日前:脱产考生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6月30日前:上报拟录取名单。
二、复试形式及复试内容详见《湖南农业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管理办法》(见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
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5月23日
附件6
湖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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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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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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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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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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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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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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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华侨台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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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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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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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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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或学习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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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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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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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 综合 表现 鉴定 意见 |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政治思想表现。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是否有不满和反动言行;是否有违法乱纪行为;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处分、奖励。2、道德品质与敬业精神;3、团结协作、生活态度与健康状况(含心理健康状况)。4、业务水平与能力。 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7
湖南农业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
考生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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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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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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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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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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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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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专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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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脱产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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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报考外单位的录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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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硕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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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评价和等级(合格、不合格) |
身心健康状况评价(合格、不合格) | |||||||||||||
业务素质考核内容、方式及成绩(满分150分) 主考人签名: | ||||||||||||||
综合素质考核内容、方式及成绩(满分50分) 主考人签名: | ||||||||||||||
英语听力测试内容、方式及成绩(满分50分) 主考人签名: | ||||||||||||||
英语口语测试内容、方式及成绩(满分50分) 主考人签名: | ||||||||||||||
复试成绩 | ||||||||||||||
复试专家工作小组全体成员签名: | ||||||||||||||
复试专家小组意见: 组长: 年 月 日 |
导师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院复试领导小组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学校意见: 年 月 日 | |||||||||||
备注:1、复试总成绩=考生的业务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5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50分)+英语听力成绩(满分50分)+英语口语成绩(满分50分)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低于180分)不予录取。 | ||||||||||||||
附件8
湖南农业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综合排名及拟录取名单汇总表
序 号 |
考生 姓名 |
思想政治表现 |
初试总成绩 |
业务素质测试成绩 |
综合素质考核成绩 |
英语听力成绩 |
英语口语成绩 |
综合成绩 |
综合成绩排名 |
是否拟录取 |
导师 姓名 |
是否脱产 |
拟录 类别 |
定向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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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学位点领衔人签名: 学院主管院长签名 学院(公章) 日期
备注:1、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低于180分)不予录取。
4、脱产考生全部录取类别非定向就业,在职考生为定向就业。
5、没有被拟录取的考生不需填写导师姓名、是否脱产、拟录类别和定向单位四个信息。
附件9
湖南农业大学2017博士研究生复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要求
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至少应达到修完硕士研究生课程的硕士研究生英语学位考试所要求的水平。其难度相当于CET-6或PETS-4要求。
一、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生在听力方面的总体要求:
不仅能听懂语速为每分钟140词的日常生活中的通知、讲话、一般性谈话或讨论,还应能听懂所熟悉领域的广播电视节目、学术讲座和论述,理解中心思想和主要内容,并做简要笔记。具体要求如下:
1、理解所听内容的主旨要义。
2、能判断对话的情景、场合、人物关系、身份、谈话内容和说话人的意图及话语含义。
3、能获取支持中心思想的重要细节并进行有关的推理、判断、归纳总结。
4、能简要记录中心内容及重要细节。
二、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生在口语方面的总体要求:
能清楚地介绍或与他人交流与自己的学习、工作、生活有关的情况;能基本清楚地表达对自己学术领域内问题的看法。测试方式如下:
口语部分考试时间是10分钟,由A、B节组成。
A节:首先由考生就自己的生活、工作、学习等个人信息作简单介绍(时间为2分钟),然后由考官提一些相关问题让考生回答。本节主要考查考生在口头交流中表述、理解并回答一般问题的能力。
B节:本节也是在考生与考官之间进行。考生从考官所提出的话题中连续表达自己的意见(准备时间为3分钟,表达时间为4分钟),考官在听完考生意见后提出相关问题让考生回答。本节考查考生连续表达观点和与他人相互交流看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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