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博士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5/06/09   作者:   点击:

各相关学院、学位点: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2)和《关于印发〈湖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农大〔201331)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湖南农业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我校博士生招生学科多、导师多、生源多与招生指标少的矛盾突出,各学院、学科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要求,按照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有利于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人才选拔机制和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进一步强化复试工作,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进一步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基层学术组织在博士研究生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导师组、基层学术组织在人才选拔中的学术权力和责任;进一步完善并落实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制度,建立通畅的问题反映和处理渠道,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切实做好我校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附件:

1、湖南农业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各学科复试基本分数线

2、湖南农业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表

3、湖南农业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管理办法

4、湖南农业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进程表

5、湖南农业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通知

6、湖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

    7、湖南农业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

8、湖南农业大学2015年博士生招生考生复试综合排名及拟录取名单汇总表

9、湖南农业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要求      

 

         湖南农业大学

201568


湖南农业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与录取工作的基本原则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多、导师多、生源多与招生指标少的矛盾突出,各招生学院、学科要进一步强化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加强制度监督和约束,有效预防和严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复试录取工作的总原则是“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一方面要突出质量意识,切实提高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创新型人才的选拔力度,注重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科研潜力的优秀创新人才。具体来说,有以下四个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人才的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加强和规范复试工作,提高复试工作水平和质量,探索并建立不拘一格选拔优秀拔尖人才的机制,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的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政治思想素质、心理素质、专业素养、培养潜能、科研潜质、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3、坚持全面客观评价的原则。进一步发挥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中的作用,强化学科和导师在招生选拔中的学术责任。加强对导师的招生政策、业务和纪律的培训,提高其选拔评价能力,全面提高复试工作质量。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招生学院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审批复试录取办法和录取名单。下设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和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由研究生院、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负责复试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研究生院招生办)负责协调落实全校复试录取工作。

2、各学院成立以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和实施本学院的具体复试工作方案。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所在学院各学位点领衔人、研究生工作秘书组成,对本院的博士生招生工作负全部责任。

3、各招生学科根据学校和学院的复试工作安排成立复试小组,负责本学科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复试录取工作的基本流程

 ()学校层面

1、认定导师招生资格。符合生均结余经费标准的导师进入招生简章(自然科学类导师生均需拥有10万元结余经费、人文社会科学类导师生均需拥有5万元结余经费计算)。兼职导师在招生简章编制之前需将符合标准的科研经费转入学校,才可申请列入招生简章,在2015年度招生。

2、按2014年的招生规模数预分配2015年招生指标。

3、组织初试。

4、公布考生初试成绩。

5、根据招生指标测算因子对预分配招生指标进行修正,并分配到学科。

6、划定进入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制订和公布学校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7、组织复试。

8、非定向就业考生625日前向学校转入完整的人事档案。

9、学校审定、公示和上报拟录取名单。

()学院层面

1、分配招生指标。学院将学校预分配的招生指标按要求分配到各招生学科。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并报学校批准。

2、制定并公布复试录取方案。学院在学校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报学校审定备案后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3、组织复试。学院、学科组织复试与录取工作,确定拟录名单(需确定录取类别是否为非定向的脱产生,以625前是否将完整人事档案调入学校作为非定向生的最终认定标准),向学校上报拟录取名单。

4、超过限额招生的导师向学科、学院提出申请并报学校审批,经学校审批允许超额招生的导师根据相应标准缴纳培养费到学校专用账户。

四、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划线的基本原则

(1)学科单独划线。

学校划定最低控制线:农业经济管理、产业生态与管理、教育生态学、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等4个学科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其他学科英语成绩不低于40分。各学科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复试分数线,但不得低于最低控制线。

(2)差额复试划线。

合格生源(高于学校最低控制线)充足的学科,学科差额复试的比例为11.5-1:3之间。

(3)分科目划线。

复试分数线分英语线、专业线和总分线,专业成绩不低于60分。

2、各学科具体复试分数线见附件1

五、招生指标分配方案

1、将招生指标分配到一级学科

一级学科分配指标的原则。根据《关于印发<湖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农大[2013]31号)的相关精神和要求,将招生指标分配的影响因子分为导师数、生源数、招生学科、结余科研经费、科研平台与科研人才、科研成果6个方面,各占一定权重,将招生指标分配到各一级学科。自主设置学科的招生指标分配到其一级学科所在的学院。

2、将招生指标分配到二级学科

为保证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减少录取矛盾,学校根据指标分配的原则,按照各招生学科的招生导师数、实考考生数、学科属性、招生导师结余经费、科研平台与科研人才、招生导师科技成果等,将一级学科的招生指标分配到各招生学科。

3、招生生源调剂的原则

1)所在二级学科的合格生源数达不到分配招生指标数时,其指标差额不允许跨学科调整。差额指标可以在校内同一学科或相近学科中调剂生源。生源调剂需经过相关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报学校批准后方可进行。

2)每位导师当年招收博士生人数一般不得超过1人(院士(全职)一般不超过3人,长江学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芙蓉学者、国务院学科评议组专家和二级教授一般不超过2人)。超过招生限额的导师,确因科研工作的需要(具有国家级项目且生均结余科研经费在全校平均水平之上),在限定指标以外招生的,导师个人和所在学科需提出申请,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按规定缴纳培养经费(标准见表1)。

 

1    导师招收博士生出资标准

超出限定指标第一名(元/生·届)

超出限定指标第二名(元/生·届)

超出限定指标第三名(/生·届)

5000

10000

20000

3)自主设置学科招生指标不得超过3个。

4)因各种原因导致学院在616日提交拟录名单时,指标没有用完,剩余指标由学校收回统一调整分配。

5)复试阶段,各学科必须明确拟录取考生是否被其他学校录取,应届硕士考生必须在7月份前获得硕士毕业证或者学位证。如学科已录取的考生在入学时放弃就读资格,则按放弃人数减少该学科下一年度招生指标。

六、复试与录取工作的基本要求

1、复试是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与复试成绩的权重各为50%,复试不合格者或未参加复试者,不得录取。

2、复试的形式包括笔试、面试和实践技能考核。复试考查的内容包括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心理素质、业务素质和能力、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体检等方面。具体要求按《湖南农业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管理办法》执行(附件3)。复试考查项目全部由复试小组组织。

3、各学科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思想政治品德作定性考核,定量考核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复试合格(180分)且体检合格者才具有被录取的资格。

4、充分发挥学位点、导师在录取工作中的自主权,各学科及导师在录取过程中应对考生报考材料、思想政治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考核与审查,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5、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应届硕士生和脱产考生,脱产生比例原则上要达到50%以上。

6、破格指标的分配、使用。2015年不再单列破格指标,各学科对个别科研与创新能力、学术成果突出等特殊情况的考生,经导师、学科、学院同意与推荐、学校审核批准备案后,可适当降分参加破格复试。破格直接占用所在学科分配的招生指标,破格复试与正常复试同步进行。

破格条件:单科或总分与所在学科分数线差距在5分以内;破单不破双;破格仅针对非定向生(脱产生)和定向生中的教学、科研单位一线业务骨干。所在学科合格生源充足时,原则上不进行破格。

破格比例:不超过2015年全校博士生招生总指标数的3%,各一级学科破格人数不超过1个。

破格指标、比例和名单最终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七、录取类别及收费办法

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别。脱产类考生(须在625前调入人事档案)录取形式为非定向就业;在职考生录取形式为定向就业,须与学校以及工作单位签订相关协议。

收费标准:10000/年,按规定学制收取。破格考生除缴纳学费外,另需按学校规定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619-24日,所有拟录取考生交1200元的预录费,入学后可抵学费或住宿费,逾期不交者,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八、复试与录取工作的具体安排和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布置和落实。要召开相关会议,学习、宣传和落实新的招生政策,根据学院的情况出台具体的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我校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时间定于201569日—615日,复试录取工作进程见附件4

2、各学院和学科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复试环节的管理,严格执行《湖南农业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管理办法》,并根据学科、专业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制定各学科复试与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3、考核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心理素质。着重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心理健康等方面。考核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既包括查看考生的有关资料及其工作单位提供的有关材料,也包括复试时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心理素质。

4、复试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并要认真填写好《湖南农业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附件7)、《湖南农业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综合排名及拟录取名单汇总表》(附件8)。没有被录取的考生也需进行综合排名并将排名情况交研究生院招生办。

5、考生体检在201569进行,地点在学校医院。

6、学院和学科在复试时须认真考察考生是否脱产学习,所有脱产考生须在625日前将完整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否则作为在职考生处理。

7、相关学院研究生秘书于69日前将学院的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各学科复试专家小组名单、各招生学科指标分配方案、各学科具体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含时间、地点等)送到研究生院招生办。

九、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学位点复试小组对本学院、本学位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拟录取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到复试现场巡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实行三个公开:复试方案公开、复试名单公开及拟录取名单公开。及时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办法、复试录取结果等信息。

4.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并在复试录取期间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

文件、附件及表格均可登录湖南农业大学研招网查询和下载:http://yjsy.hunau.edu.cn/yjszs/

 

附件1

湖南农业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各学科进入复试基本分数线

一级学科

二级学科

进入复试基本分数线

备注

外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生物学

生物学

40

60

60

160

 

植物学

40

60

60

160

 

遗传学

40

60

60

160

 

发育生物学

40

60

60

16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40

60

60

160

 

生物物理学

40

60

60

160

 

生物技术与工程

40

60

60

160

 

烟草生物科学与工程技术

40

60

60

160

 

生理学

40

60

60

160

 

水生生物学

40

60

60

160

 

微生物学

40

60

60

190

 

生态学

生态学

40

66

66

195

 

产业生态与管理

50

60

60

170

 

教育生态学

50

64

64

215

 

作物学

作物学

40

60

60

160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40

60

60

190

 

作物遗传育种

40

60

60

160

 

种子科学与技术

40

60

60

170

 

作物信息科学

40

60

60

160

 

烟草学

40

60

60

160

 

农业科技服务与管理

50

60

60

170

 

作物生产工程及装备

40

60

60

170

 

园艺学

果树学

40

60

60

200

 

蔬菜学

40

60

60

180

 

茶学

40

60

60

195

 

观赏园艺

50

60

60

190

 

药用植物资源工程

40

60

60

180

 

园艺产品采后科学与技术

40

60

60

200

 

农业资源与环境

植物营养学

40

60

60

160

 

土壤学

40

60

60

180

 

土地资源学

40

60

60

175

 

农业环境保护

40

60

60

204

 

植物保护

植物保护

45

80

80

220

 

植物病理学

40

60

60

185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45

60

60

207

 

农药学

50

70

70

220

 

生物信息学

50

75

75

210

 

畜牧学

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

40

60

60

160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40

60

60

160

 

动物生产与畜牧工程

40

60

60

160

 

兽医学

临床兽医学

40

60

60

180

 

草学

草学

45

60

60

165

 

农林经济管理

农业经济管理

54

60

60

182

 


附件2 

湖南农业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表

一级学科

总指标数

学院

二级学科

拟分指标

备注

草学

1

农学院

草学

1

 

畜牧学

8

动物科技学院

动物生产与畜牧工程

2

 

动物科技学院

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

2

 

动物科技学院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4

 

农林经济管理

9

经济学院

农业经济管理

9

1个硕博连读

农业资源
与环境

9

资源环境学院

农业环境保护

3

 

资源环境学院

土地资源学

2

 

资源环境学院

土壤学

2

 

资源环境学院

植物营养学

2

1个硕博连读

生态学

9

商学院

产业生态与管理

1

 

教育学院

教育生态学

3

 

生物科技学院

生态学

5

 

生物学

22

生物科技学院

发育生物学

2

 

动物科技学院

生理学

1

 

生物科技学院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4

1个硕博连读

生物科技学院

生物技术与工程

1

 

生物科技学院

生物物理学

2

 

生物科技学院

生物学

2

1个硕博连读

动物科技学院

水生生物学

3

 

植物保护学院

微生物学

2

 

生物科技学院

烟草生物科学与工程技术

3

 

生物科技学院

遗传学

1

1个硕博连读

生物科技学院

植物学

1

 

兽医学

4

动物医学院

临床兽医学

4

 

园艺学

20

园艺园林学院

茶学

4

 

园艺园林学院

观赏园艺

2

 

园艺园林学院

果树学

5

1个硕博连读

园艺园林学院

蔬菜学

3

 

园艺园林学院

药用植物资源工程

3

 

食品科技学院

园艺产品采后科学与技术

3

 

植物保护

10

植物保护学院

农药学

3

2个硕博连读

植物保护学院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2

 

植物保护学院

生物安全与检疫

0

 

植物保护学院

生物信息学

2

 

植物保护学院

植物保护

1

 

植物保护学院

植物病理学

2

 

作物学

22

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农业科技服务与管理

2

 

农学院

烟草学

1

 

农学院

种子科学与技术

3

 

工学院

作物生产工程及装备

3

 

农学院

作物信息科学

1

 

农学院

作物学

4

 

农学院

作物遗传育种

4

 

农学院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4

1个硕博连读

 

指标计算公式:

1xx一级(二级)学科影响因子Xi=(xx一级(二级)学科可招生博士生导师数/学校可招生博士生导师总数)*20% + (xx一级(二级)学科生源数/学校生源总数)*25%+(xx一级(二级)学科当年招生学科数/学校当年招生学科总数)*15% + (xx一级(二级)学科可招生博导结余科研经费之和/学校可招生博导招生结余科研经费之和)*15% + (xx一级(二级)学科科研平台、博导中科研人才/学校科研平台、博导中科研人才)*10%+(xx一级(二级)学科招生博导的主要科技成果/学校招生博导主要科技成果)*15%

2xx一级(二级)学科博士生招生指标数Y=Xi/各一级(二级)学科Xi之和)*学校当年可分配博士生招生指标数。

 

附件3

湖南农业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2)和《关于印发〈湖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农大〔201331),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突出质量意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复试考核体系,牢固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发展观和科学的质量观,切实提高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博士生招生工作是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途径,对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要增强对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的紧迫感,树立质量意识和观念,将提高选拔质量作为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目标。

第三条   努力探索和建立符合专业特点的、以提高选拔质量为导向的复试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并不断强化复试在博士研究生选拔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   进一步发挥学院、学科和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中的作用,强化学院、学科和导师在招生选拔中的学术责任,对考生学术造诣、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查,使有突出学术专长和培养潜质的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第二章   复试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  复试是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不合格者或未参加复试者,不得录取。复试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全面的原则。

第六条  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的比例根据当年度生源情况及符合复试标准的考生数量确定。

第七条  复试实行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后的总成绩作为确定考生拟录取与否及拟录取类别的主要依据。

第八条  复试原则上在本学科、专业范围内组织。若本学科、专业考生数量相对较少,可与相近学科、专业联合组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试。

第九条  跨学科、专业调剂,须参加拟调剂专业的复试。

第十条  加强对博士生招生各个环节的领导与管理,复试的考查要由复试小组(由本学科或相关学科5名以上教授组成)集体负责,作出考查结论后报院、校两级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

 

第三章  复试的组织领导

第十一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各学院应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本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工作。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所在院各学科领衔人、研究生工作秘书组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的复试与录取负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  各学科根据复试工作安排成立复试专家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复试专家工作小组组长由领衔人担任,复试专家工作小组的成员应包括拟招生的博士生导师,所从事的专业方向应尽量涵盖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专业。每个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名。

第十三条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专家工作小组要认真研究并确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复试工作小组要认真准备复试试题,复试情况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复试时,要对录取类别(脱产或在职)和应届硕士生7月份前能否获得硕士学位以及对考生报考外单位的录取情况进行落实,如学科已录取的考生在入学时放弃就读资格,则按放弃人数减少该学科下一年度招生指标。复试结束后,要认真填写《湖南农业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并签署是否录取的建议意见,所有复试小组成员应签名;博士研究生分专业复试综合排名及拟录取名单汇总表对建议录取的考生要进行排序并注明录取类别。

第十四条   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复试工作小组名单、各招生学科指标分配方案、各学院、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复试的时间、复试的地点以学院为单位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备案。

 

第四章    复试的形式和内容

第十五条  复试的形式包括笔试、面试和实践技能考核。

第十六条  考核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着重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既包括查看考生的有关资料及其单位提供的有关材料,也包括复试时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综合表达能力、身心健康状况、言谈举止、仪态仪表、心理素质、人文素质等。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50分。

第十八条  考核考生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主要根据学科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可进行包括专业英语、专业理论、实验操作、科研能力以及与本学科有关的一些内容的考核;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业务素质考核满分为150分,当场考核、当场评分。

第十九条  英语听说能力考核。着重考察考生英语听、说能力和利用英语获取信息知识的能力,包括英语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由各学科、学位点自行组织。英语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满分分别为50分。

第二十条  体检。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需到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五章    录取

第二十一条  博士研究生的录取要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  对政治思想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考查合格的考生,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思想政治品德作定性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定量考核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均为300分。初试总成绩包括初试英语(满分100分),业务课1(满分100分)和业务课2(满分100分)。复试总成绩包括业务素质考核(满分150分),英语听力(满分50分),英语口语(满分50分)和综合素质考核(满分50分)。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复试不合格者即复试成绩未达到180分者不予录取。具体计算方法为: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

第二十三条  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只在当年有效;不接受未参加本校当年度博士招生考试的考生的调剂。

第二十四条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者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均不予录取。

 

第六章    监督和复议

第二十五条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学位点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全面负责。

第二十六条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到复试现场巡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第二十七条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实行三个公开:复试方案公开、复试名单公开、复试成绩以及拟录取名单公开。及时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录取结果等信息。

第二十八条  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并在规定时限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对于因争议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招生领导小组可决定再次复试。对不负责任和违反招生管理规定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坚决进行责任追究,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4

湖南农业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进程表

序号

     

完成时间

组织单位

1

召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2015年博士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63

研究生院招生办

2

2015年博士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发文

68日前

研究生院招生办

3

发博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68日前

研究生院

4

学院召开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湖南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改革实施方案》以及《2015年博士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出台学院的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布置复试与录取工作。

69日前

各学院

5

领取考生报考材料,交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和领导小组名单、复试工作小组名单

69

相关学院

招生学科

6

复试考生报到、体检

69

研究生院

校医院

7

组织考生复试

69-15

研究生院

相关学院

招生学科

8

学科、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

交复试综合排名及拟录取名单和复试材料

616日前

研究生院

相关学院

招生学科

9

交预录费

619-25

研究生院

计财处

10

审定拟录取名单,公布拟录取结果

626

研究生院

招生领导小组

11

上报拟录取名单

6月底

研究生院


附件5

湖南农业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通知

 

          考生:

根据我校划定的2015年博士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线,你的初试成绩符合复试要求,请你提前做好准备,按下列要求按时来我校报到参加复试,超过规定时间作自动放弃处理。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安排

69日:资格审查和报到。初试成绩合格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最后的学历(学位)证原件(应届硕士生持学生证和校级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在201571日前能否获得硕士学位的证明)及《湖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加盖单位公章)到研究生院(10教北513)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资格审查合格者到各学院领取复试具体实施办法、专业复试安排表。报考时材料不齐者,复试报到时必须补齐所有材料方能参加复试。

69日:考生参加体检。备照片一张,到校医院交纳体检费,领取体检表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9-15日:各学院、学科组织合格生源复试(含业务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等);

626前:学校审定和公布拟录取名单。

二、复试形式:包括笔试、面试和实践技能考核。

三、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着重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心理健康等方面。考核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既包括查看考生的有关资料及其单位提供的有关材料,也包括复试时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表现情况。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业务素质考核

主要根据学科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可进行包括专业英语、专业理论、实验操作、科研能力以及与本学科有关的一些内容的考核。业务素质考核满分为150分。

3、 综合素质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综合表达能力、身心健康状况、言谈举止、仪态仪表、心理素质、人文素质等。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50分。

4、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着重考察考生英语听、说能力和利用英语获取信息知识的能力,包括英语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由各学科、学位点自行组织。英语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满分分别为50分。

四、录取办法:对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考查合格的考生,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思想政治品德作定性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定量考核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均为300分。初试总成绩包括初试英语(满分100分),业务课1(满分100分)和业务课2(满分100分)。复试总成绩包括业务素质考核(满分150分),外语听力(满分50分),外语口语(满分50分)和综合素质考核(满分50分)。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复试不合格者即复试成绩未达到180分者不予录取。具体计算方法为: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具体见《湖南农业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管理办法》(见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

五、619-25日,所有拟录取考生交1200元的拟录费,入学后可抵学费或住宿费,逾期不交者,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脱产考生需在625日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568


附件6        

湖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

姓名

 

性别

 

年级

 

籍贯

 

曾用名

 

民族

 

报考专业

 

是否华侨台胞

 

政治面貌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工作或学习单位

 

联系电话

 

 

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现实

综合

表现

鉴定

意见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政治思想表现。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是否有不满和反动言行;是否有违法乱纪行为;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处分、奖励。2、道德品质与敬业精神;3、团结协作、生活态度与健康状况(含心理健康状况)。4、业务水平与能力。

 

 

 

 

 

 

 

 

 

 

 

 

 

 

 

                                            

 

 

 

 

 

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附件7

湖南农业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

考生

姓名

 

性别

 

年龄

 

籍贯

 

政治

面貌

 

最后

学历

 

毕业院校、专业、时间

 

是否脱产学习

 

考生报考外单位的录取情况

 

应届硕士生201571日能否获得硕士学位

 

 

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评价和等级(合格、不合格)

身心健康状况评价(合格、不合格)

业务素质考核内容、方式及成绩(满分150分)

 

 

主考人签名:

综合素质考核内容、方式及成绩(满分50分)

              

 

主考人签名:

英语听力测试内容、方式及成绩(满分50分)

 

                             主考人签名:

英语口语测试内容、方式及成绩(满分50分)

  

                             主考人签名:

复试成绩

复试专家工作小组全体成员签名:

                                       

 

 

    

复试专家小组意见:

 

 

 组长:

 

    

导师意见:

 

 

签名:

 

   

院复试领导小组意见:

 

 

签名:

 

   

学校意见:

 

     

 

 

      

备注:1复试总成绩=考生的业务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5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50分)+英语听力成绩(满分50分)+英语口语成绩(满分50分)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低于180分)不予录取。

                                       

附件8

            湖南农业大学2015年博士生招生考生复试综合排名及拟录取名单汇总表

 

考生

姓名

思想政治表现

初试总成绩

业务素质测试成绩

综合素质考核成绩

英语听力成绩

英语口语成绩

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排名

是否拟录取

导师

姓名

是否脱产

拟录

类别

定向单位

备注

 

 

 

 

 

 

 

 

 

 

 

 

 

 

 

 

 

 

 

 

 

 

 

 

 

 

 

 

 

 

 

 

 

 

 

 

 

 

 

 

 

 

 

 

 

 

 

 

 

 

 

 

 

 

 

 

 

 

 

 

 

 

 

 

 

 

 

 

 

 

 

 

 

 

 

 

 

 

 

 

 

 

 

 

 

 

 

 

 

 

 

 

 

 

 

 

 

 

 

 

 

 

 

 

 

 

 

 

 

 

 

 

 

 

 

 

 

 

 

 

 

 

 

 

 

 

 

 

 

 

 

 

 

 

 

 

 

 

 

 

 

 

 

 

 

 

 

 

 

 

 

 

 

 

 

 

 

 

 

 

专业:             学位点领衔人签名:       学院主管院长签名        学院(公章)     日期

备注:1、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低于180分)不予录取。

4、脱产考生全部录取类别非定向就业,在职考生为定向就业。

5、没有被拟录取的考生不需填写导师姓名、是否脱产、拟录类别和定向单位四个信息。


附件9

湖南农业大学2015博士研究生复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要求

 

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至少应达到修完硕士研究生课程的硕士研究生英语学位考试所要求的水平。其难度相当于CET-6PETS-4要求。

一、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生在听力方面的总体要求:

不仅能听懂语速为每分钟140词的日常生活中的通知、讲话、一般性谈话或讨论,还应能听懂所熟悉领域的广播电视节目、学术讲座和论述,理解中心思想和主要内容,并做简要笔记。具体要求如下:

1、理解所听内容的主旨要义。

2、能判断对话的情景、场合、人物关系、身份、谈话内容和说话人的意图及话语含义。

3、能获取支持中心思想的重要细节并进行有关的推理、判断、归纳总结。

4、能简要记录中心内容及重要细节。

二、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生在口语方面的总体要求:

能清楚地介绍或与他人交流与自己的学习、工作、生活有关的情况;能基本清楚地表达对自己学术领域内问题的看法。测试方式如下:

口语部分考试时间是10分钟,由AB节组成。

A节:首先由考生就自己的生活、工作、学习等个人信息作简单介绍(时间为2分钟),然后由考官提一些相关问题让考生回答。本节主要考查考生在口头交流中表述、理解并回答一般问题的能力。

B节:本节也是在考生与考官之间进行。考生从考官所提出的话题中连续表达自己的意见(准备时间为3分钟,表达时间为4分钟),考官在听完考生意见后提出相关问题让考生回答。本节考查考生连续表达观点和与他人相互交流看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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